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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背景下黑龙江省持久脱贫工作研究

 

0 引言

自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1月于湖南湘西首次提出“精准扶贫”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扶贫工作[1]。党的十八大以后,黑龙江省进入脱贫攻坚的重要时期,2019年全省共完成10.15 万贫困人口脱贫,累计实现98%的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治理工作形式由“全面扶贫”转变为“持久脱贫”,全省剩余约6190 户 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指日可待。持久脱贫的路上难免出现各种困难,只有解决难题,才能达成“共享发展,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这既是考验,亦是机遇,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习近平精准脱贫思想作为贫困治理工作的指导性思想,其蕴含丰富的哲学思维以及科学方法。本文对习近平精准脱贫理论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总结出黑龙江省“决战决胜”时期脱贫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为持久脱贫工作开阔思路和提供建议。

1 黑龙江省持久脱贫工作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作为社会主义理论的开创者,为我党提供充足的前进动力和强大的理论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脱贫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理论深入研究,批判性地指出:“人们是‘创造历史’的主体,但前提是人们能够生活”。其中“生活”一词指的是人们对于衣、食、住等的基本需求[2]。在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充分思考人民贫困的原因,最终形成了一套鲜明的逻辑体系,并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

我党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高度契合,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始终将百姓的利益放在国家建设的首位。毛泽东结合我国现实情况,提出共同富裕的思想;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农民没有摆脱贫困,我国就没有摆脱贫困”,并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思想;随后江泽民提出“必须把扶贫资金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减少一切可能消耗扶贫资金的中间环节”;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这些思想均对我国反贫困工作做出重大贡献[3]。

虽然我国在脱贫事业上已取得显著性的成就,但依然有问题没有解决。在新时代的背景下,这无疑成了我党需解决的重要课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工作,通过对扶贫工作的全面部署和重要论述,多次强调扶贫工作的严峻性与紧迫性。在面临挑战、迎接挑战、战胜挑战的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开创性地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思想,其中“一个都不能少”的理念更是为脱贫工作提供了具体化、指标化的要求[4]。“一个都不能少”,包括我国如今社会的全体人民群众,其中弱势群体更是重点关注的对象,习近平脱贫思想所蕴含的包容性、创新性是我党反贫困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2 黑龙江省持久脱贫工作的现实意义

2.1 持久脱贫保障我国的全面小康事业

在2015年11月的中央扶贫会议中,习近平明确提出:“我们应该立下愚公之志,设定目标,努力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并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5]。

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我党要实现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全部脱贫作为其基本标志,被赋予了严肃的使命。能否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持久脱贫,是黑龙江省要面对的政治考验。由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惠民性特点,要求农村必须实现小康,特别是农村的贫困地区。因此,让贫困地区人民共同参与建设小康社会的事业,是“党和人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另一方面,持久脱贫工作可以为黑龙江省今后的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持久脱贫任务必将提升黑龙江省的民生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对今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黑龙江省各党员干部面对未来工作时,也将以更大的信心,更坚定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以及更精准的举措,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稳步前进。

2.2 持久脱贫体现我党的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新时代政治伦理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致富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努力工作来实现”等重要论述,为持久脱贫注入新时代的“超越生存的目标和面向新的美好生活”的内涵。

首先,持久脱贫工作与人民感情紧密贴切。感情上亲近群众,就是走群众路线,走到基层,走入群众听意见。所以,持久脱贫工作的各个方面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倾听基层群众的心声,充分了解贫困群众生活需求。